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9〕15号)。根据该决定,江宁高职校被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江宁高职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办学治校育人责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职业教育面临的新特征、新矛盾,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谋发展,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是全校师生凝心聚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校党委将着力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守初心、强党性,自觉提能力、担使命,更好转作风、树形象,在贯彻上级职教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创建中职教育领航学校、打造江苏职教排头兵、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进程中开创职教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力量。
据了解,学校曾先后获得“江宁区文明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施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