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计算机硬件理论知识、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能力、检测工具的使用能力、现场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团队组织和协作的能力,促进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计算机专业培养人才质量的提高,推动中职学校信息技术类专业的建设和改革,增强中职学校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展示中职学校信息技术类专业的教学改革的成果。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限报1队。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二)竞赛内容 通过竞赛,重在考察选手计算机硬件基本知识、计算机硬件维修工具的使用、计算机主板构架及元器件基本知识、计算机主板电路结构和原理、计算机硬件故障的维修思路及方法、以及掌握这些知识所衍生的数码产品的检测、维修与调试的技能,提升学生在计算机产品故障检测维修方面的综合应用能力。 竞赛内容包括台式机主板的检测、台式机主板故障检测报告的撰写、台式机主板维修、台式机主板维修报告的撰写,具体内容包括:
·开机电路检测与维修;
·CPU供电电路检测与维修;
·内存供电电路检测与维修;
·南桥供电电路检测与维修;
·北桥供电电路检测与维修;
·音频电路检测与维修;
·以太网(LAN)电路检测与维修;
·实时时钟(RTC)电路检测与维修;
·键盘鼠标(PS/2)电路检测与维修;
·PCIE电路检测与维修;
·PCIEX16电路检测与维修;
·硬盘接口电路检测与维修;
·VGA接口电路检测与维修;
·HDMI接口电路检测与维修;
·CPU风扇电路检测与维修;
·USB电路检测与维修。
在竞赛中参赛选手根据任务书要求,利用大赛提供的平台,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台式机主板的故障检测; (2)完成台式机主板故障检测报告的撰写; (3)完成台式机主板的故障维修; (4)完成台式机主板的故障维修报告的撰写; (5)整理工作平台。 选手在比赛结束后提交实物及电子文档,包括: (1)维修后的台式机主板。 (2)台式机主板故障检测报告。 (3)台式机主板故障维修报告。 四、竞赛规则 (1)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竞赛平台、维修工具和耗材。工具、耗材清单见附表。 (2)选手不得携带任何工具、设备进入比赛现场。 (3)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比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所有比赛均在比赛场地完成。 (4)参赛队需签字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比赛。 (5)比赛分批次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出场顺序和各批次的竞赛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同时段参加竞赛的参赛队采用相同的竞赛试题。 (6)比赛任务在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发放,参赛队自行分工、制订工作方案。 (7)比赛时间为180分钟,连续进行,包括检测、维修、文档整理、格式转换。竞赛过程中,选手休息、如厕时间均算在比赛时间内。 (8)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过程和工艺准则,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将被终止比赛,成绩作废。 (10)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完成比赛任务。 (11)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参赛队需按规定提交比赛结果,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13)参赛队将所有电子文档转成PDF格式,保存在规定的文件夹里,并存入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的U盘提交给裁判。参赛队需完成现场清理并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五、评分方法 (一)评分方式 参赛队提交的竞赛结果经现场裁判员确认后交评分组裁判评分,现场裁判在竞赛过程中要对参赛队的组织情况、安全操作等进行观察和评分。 评分组裁判根据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结果,参照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和竞赛规程进行评分。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满分为100分,各部分分值所占比例及内容要求如下:
项目 |
分值比例 |
内容要求 |
职业与安全意识 |
5% |
操作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工具摆放、包装物品、元器件等的处理,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工位的整洁;团队协作有序 |
检测与维修 |
操作 |
70% |
(1)正确检测台式机主板故障 (2)正确维修台式机主板故障 |
工艺性 |
10% |
工艺步骤合理,方法正确;工具、仪表的使用符合规范,符合电子电路维修工艺要求、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 |
技术文档 |
15% |
正确完成检测报告、维修报告 |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1)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后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裁判负责记录并扣1-5分,并立即由选手签字确认。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扣5-10分,并立即由选手签字确认。 (3)在竞赛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比赛、情节严重的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终止该参赛队的比赛,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并立即由选手签字确认。 (4)在竞赛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并立即由选手签字确认。 (二)奖项设定 赛项设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赛项技术规范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竞赛项目所使用的设备严格按照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标准要求生产,竞赛场地严格按照计算机机房及计算机安全场地要求规划,竞赛题目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制定。
序号 |
标准号 |
名称 |
1 |
GB9361-200X |
计算机安全场地要求 |
2 |
GB50174-93 |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3 |
SJ/T 10533-94 |
电子设备制造防静电技术要求 |
4 |
QJ 2177-1991 |
防静电安全工作台技术要求 |
5 |
JY 0001-2003 |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
6 |
LD/T81.1—2006 |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
7 |
LD/T81.5-2006 |
“家用计算机产品维修工”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
8 |
LD/T82.3-2006 |
“家用电子维修”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配置规范 |
9 |
GB/T 7157—2008 |
电烙铁 |
二、赛场场地和环境 1、赛场根据参赛队数量布置竞赛工位,每个竞赛工位面积约10m2,竞赛场地平整、通风良好,场地面积满足比赛要求,场地净高不低于3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