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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第二期)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8-18 16:46
  • 作者: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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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第二期)的通知》的通知

各职业学校:

现转发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第二期)的通知》(附件1),根据要求组织我市职业学校相关教师及教研员参加课程标准培训。各校均须参培,请学校根据要求,按照通知中回执填写示例如实完整填写《中职课标培训(第二期)回执汇总表》(EXCEL表格,见附件2),于8月21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江苏省联系人胡辰,邮箱huchen@hep.com.cn。

本次培训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8日,形式为在线视频培训,登录网址、登录名和密码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请各校根据参培要求,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参加培训。

附件1:《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第二期)的通知》(教职所〔2020〕173号)

附件2:中职课标培训(第二期)回执汇总表(参加单位填报)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10门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培训(第二期)的通知.pdf

附件2中职课标培训(第二期)回执汇总表(参加单位填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