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颖 赵敏
副组长:赵筠 袁媛 王菊 郭静
主要成员:冯永升 林涛 姚梅 宋尚琴 谢丽 诸蕾 全敏 王寿波 陈明
二、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1、全面消除掉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
2、实现学校零事故率
3、进一步净化校园周围环境
4、进一步提高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三、专项整治内容
1、对校园教学楼、办公楼、厕所、绿化等公共场所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2、各室玻璃有无破损,室内教育、教学设备吊挂是否牢固。
3、室内外开关是否老化,电线是否破损、裸露。
4、教学楼、办公楼楼梯把手是否牢固。
5、检查楼道安全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灯。
6、灭火器是否按规定摆放、是否合格。
7、学校餐厅水、电、气是否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8、体育设施是否牢固。
9、校园供餐安全。
10、学校门卫室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是否正常使用。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各部门、级部、班级要按照全面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的内容,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大力宣传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用专人排查摸底与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排查摸底相结合,全面、彻底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8月31日)
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对自身无法解决的,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获得最佳解决途径。
(三)清理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商议,积极推进,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学校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是最重大的民生工作;事关在校师生的生命与健康,直接关系到每位师生的家庭完整与和谐;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明确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息联通、问题联治等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坚决、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自查,强化整改。各部门自查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坚决做到安全管理零缝隙、隐患排查零死角、案件事故零发生,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四)强化督导考核。学校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