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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19-05-28 20:10
  • 作者: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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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玄武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意外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余颖  赵敏

副组长:赵筠  袁媛  王菊  郭静   

主要成员:冯永升  林涛  姚梅  宋尚琴  谢丽  诸蕾   全敏  王寿波   陈明 

二、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1、全面消除掉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

2、实现学校零事故率

3、进一步净化校园周围环境

4、进一步提高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三、专项整治内容

1、对校园教学楼、办公楼、厕所、绿化等公共场所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2、各室玻璃有无破损,室内教育、教学设备吊挂是否牢固。

3、室内外开关是否老化,电线是否破损、裸露。

4、教学楼、办公楼楼梯把手是否牢固。

5、检查楼道安全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灯。

6、灭火器是否按规定摆放、是否合格。

7、学校餐厅水、电、气是否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8、体育设施是否牢固。

9、校园供餐安全。

10、学校门卫室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是否正常使用。

四、专项整治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排查摸底阶段(524-531日)

各部门、级部、班级要按照全面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的内容,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大力宣传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用专人排查摸底与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排查摸底相结合,全面、彻底消除校园内各项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1-831日)

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对自身无法解决的,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获得最佳解决途径。

  (三)清理整治阶段(91-930日)

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商议,积极推进,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学校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是最重大的民生工作;事关在校师生的生命与健康,直接关系到每位师生的家庭完整与和谐;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各部门要通力协作,明确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信息联通、问题联治等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坚决、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自查,强化整改。各部门自查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坚决做到安全管理零缝隙、隐患排查零死角、案件事故零发生,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四)强化督导考核。学校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排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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