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室(所)、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南京市第七期“个人课题”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8月31日正式开始。为进一步提升“个人课题”的研究质量,“个人课题”研究时间延至2年,申报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填写《市级申报表一》、《市级申报表二》,并于8月31日开始向学校申报“个人课题”。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的问题性、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等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于9月8日前将校级优秀的“个人课题”上报区县教科室。市直属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遴选出本校优秀的“个人课题”,于9月17日——21日直接向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申报,市各直属学校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
2.区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
各区县教科室(所)于9月5日——9月7日,接受各校的区县级“个人课题”申报,9月8日——14日期间评审“个人课题”,遴选出区县优秀的“个人课题”向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上报,各区县上报课题的具体数目见附录。
3.市级“个人课题”申报、评审、立项
区县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通知上报市级“个人课题”的申报人于9月17日——20日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地址另行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24点。
区县教科室留存纸质《市级申报表一》,并在9月25日前向市教科所送交“不含姓名、学校、区县等信息”的纸质《市级申报表二》。市各直属学校在9月25前向市教科所送交纸质《市级申报表一》、《市级申报表二》。市教科所将于9月25日——10月30日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并于11月1日前在网上公布结果。(所有申报表可从网上下载)
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市级第七期“个人课题”不再收取任何评审、立项费用。
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
2012年8月30日